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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21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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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21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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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吉林省人民*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于1999年9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原四校前身分别为创办于1906年的吉林初级师范学堂、创办于1928年的吉林私立助产学校、创办于1952年的吉林省林业学校和创办于1920年的吉林省立职业学校。学校坐落在风景迷人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

学校现有东、南、北三个校区和一所附属医院。占地面积269万平方米(含教学实验基地),建筑面积72.8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1亿元,馆藏图书372.9万册。设有28个学院,1个工程训练中心。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694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244人,本科生24165人,专科生51人、来华留学生485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700人,其中高级职称954人;博士生导师18人,硕士生导师694人;共享4名两院院士,拥有美国国际木材科学院院士1人,获“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一层次)、国务院*特殊津贴等国家级人才称号49人次,省(资深)高级专家、省拔尖创新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等省级人才称号百余人次。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8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领域)15个,涵盖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由12个省级重点学科,15个国家级一流及特色专业,19个省级一流及特色高水平专业为引领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吉林省高校首批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校高度重视足球项目的普及与发展,各校区均具有良好的足球教学及训练条件。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二)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四)报名考生运动等级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为准。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一致。

三、招生项目及计划

(一)招生项目:足球(十一人制),男子(非守门员、守门员)

(二)招生计划:总计划数11人。其中守门员最多设1个招生计划。公示时,依照考生统测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四、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0日——2022年2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进行报名,并以附件形式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到报名平台。学校对报名材料审核后将*通知考生审核结果。

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须上网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无需缴费,我校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

(三)具体报名材料如下:

1.《北华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信息表》扫描件。

2.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www.sport.gov.cn)运动等级查询结果的打印材料扫描件及网页截图。

3.考生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出具的2022年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需带考生号)扫描件。

4.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按照高考体检标准出具的体检表扫描件。

5.应届考生必须提供由考生学籍所在中学出具的2022年毕业证明材料(包含考生基本信息、考生号、证明人姓名及联系*等信息)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其它考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扫描件或同等学历证书扫描件。

6.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

7.符合报考条件比赛的成绩册和秩序册扫描件;同时提供由赛事主办方或代表队提供的主力队员证明(需加盖公章)扫描件。

8.考生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9.近期免冠蓝底一寸彩色照片。

10.本人签字的《同意接受*检查和不使用*的承诺书》扫描件。

11.本人签字的《北华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注:考生报考材料不全或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均没有考试资格。

五、考试安排

(一)文化课考试

一级(含)以上运动员需参加运动训练文化课全国统考,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考试注册、报名后方可参加考试。

1.注册及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为2022年2月7日12:00至3月7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2.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3.考生可于2022年4月9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4.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于4月16日、17日参加文化考试。

5.文化考试成绩查询时间:考生可于5月12日12:00后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查询文化成绩,对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可于5月12日12:00至13日12: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提交复核申请。

(二)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进行,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有关院校组织实施。考生依据本人注册、报名使用的运动等级证书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

2.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按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2版)执行。

3.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20日至5月10日期间。

考生可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查询体育专项考试具体安排、考生须知、考试防疫要求等信息,按要求参加体育专项考试。

4.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查询时间:考生可于5月12日12:00后在“体育单招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请于5月12日12:00至13日12:00在“体育单招系统”中提交复核申请。

六、录取办法

(一)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

(二)报考我校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在北华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bhjyw.com/)公示,同时将合格名单上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三)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通过,对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高水平运动员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省招生录取文件执行,下同)的考生,按考生体育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预录取,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取。

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通过,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情况,高于本科艺术类文化课控制线),按考生体育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预录取,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取。该部分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

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和国际健将(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对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线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考生,按考生体育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预录取,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

(四)符合录取条件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可在北华大学2022年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专业(除运动训练专业外),具体规定为:

1.选择我校理工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高考且考生类别为理科生(或高考选考科目包含物理)。

2.选择我校文史类或文理兼招专业的考生,不受考生类别限制。

3.考生录取前须签订《高水平运动队协议书》,经签字确认后方可到相关专业学习。

(五)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学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六)教育部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七、学费标准

相应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北华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八、联系方式

校址: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东校区)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15号(南校区)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新山街1号(北校区)

咨询*:0432-64608596、0432-66468155(自动传真)

联系人:吕老师(13944649022)

电子邮箱:516516228 *.com

招生网址:http://www.bhjyw.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邮政编码:132013

监督*:0432-64608096

北华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北华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北华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学校东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南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15号;北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新山街1号;北华大学师范分院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22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经济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应用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心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历史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历史学(历史文化产业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生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交通运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智能*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家具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冰雪运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医学影像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口腔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预防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护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西班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专科专业:

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10元;

小学英语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30元;

音乐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490元;

美术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610元;

冰雪设施运维与管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冰雪运动与管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书画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610元;

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要求,实施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八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资助项目

我校还设立了学校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校内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1.奖助学金

学校设立多种校内学生奖助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依照《北华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2.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在校期间遇到临时困难,影响到学生个人学习和生活的,可申请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3.学费减免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及烈士子女实行学费减免,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4.校内勤工助学

学校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第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根据相应标准和规定的程序、环节进行认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学校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1.英语专业(含师范)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2.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专业、护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护理学专业、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通信工程专业,部分主干课只用英语授课,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3.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软件工程专业、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护理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含免费医学定向)、医学影像学专业、小学英语教育专业(专科)。

第十一条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北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4.专业录取。根据投档成绩和所报专业顺序划分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即在德、体等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将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从高到低按考生所报专业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5. 优先级别。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区、市)已经规定了相关排序办法,则按照该省(区、市)的办法执行。如果其所在省(区、市)没有规定排序办法,则按以下办法执行,即文科的科目比较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比较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不分文理科的比较顺序为:外语成绩、选考科目总分。如以上录取规则仍无法确定录取结果,则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者。

6.专业调剂。对同批次投档、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7.退档。对同批次投档、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8.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择优录取。

9.录取新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10.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1.部分特殊类型专业录取原则:

(1)若各省录取规则与学校录取规则不同,按各省文件规定执行。

(2)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照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专业课成绩×10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再比较文化课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二条第5款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有省统考省份,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省统考只有学校认同的省联考的省份,则在省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省联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课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总成绩相同,再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二条第5款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校考省份,在校考合格生源范围内;无校考省份,有省统考省份,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无校考省份,无省统考有学校认同的省联考的省份,在省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当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再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二条第5款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体育教育(师范)、冰雪运动、冰雪运动与管理(专科)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7.5+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总分相同时,再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二条第5款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运动训练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体育专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体育专项成绩相同时,再比较文化课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二条第5款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以上录取规则中,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的政策加分。

12.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两个专业按“机械类”招生。报考和录取时不分专业,第一学年按照统一的教学计划进行培养,大一结束后根据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学生意愿、学习成绩进行专业分流,确定所学专业。

13.统计学、应用统计学两个专业按“统计学类”招生。报考和录取时不分专业,前三个学期按照统一的教学计划进行培养,第三学期结束后根据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学生意愿、学习成绩进行专业分流,确定所学专业。

14.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与英国提赛德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引进英方大学的部分专业课程、教师、教材,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承担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学及人才培养任务。

15.护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与芬兰于韦斯屈莱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引进芬方大学的部分专业课程、教师、教材,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承担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学及人才培养任务。

16.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与美国康奈尔学院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引进美方大学的部分专业课程、教师、教材,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承担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学及人才培养任务。

1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

18.提前批公费师范生专业、免费医学生专业、订单农科生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报考公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生、订单农科生的考生,如获得拟录取机会后,无正当理由,因未能按时签订相关协议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批次投档的,产生的无法被其他学校录取等后果自负。免费医学生、订单农科生只招收农村考生,如考生类别为城镇应届或城镇往届,直接做退档处理。

19.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部分省份为联考),须参加省(区、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部分省份为联考)并获得合格资格;若其所在省(区、市)无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

20.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区、市)2021年高考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单独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并合格。

21.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区、市)2021年高考报名,通过学校的资格审查,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及所在省(区、市)审核合格。2021年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高水平运动员,可在北华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范围内(运动训练专业除外)选择专业,具体规定为:

(1)选择我校理工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高考且考生类别为理科生(或高考选考科目包含物理)。

(2)选择我校文史类或文理兼招专业的考生,不受考生类别限制。

22.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23.小学英语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书画艺术、体育教育等专科专业由北华大学师范分院培养,办学地点在北华大学师范分院。冰雪设施运维与管理、冰雪运动与管理等专科专业由北华大学冰雪学院培养,办学地点在北华大学北校区。

24.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5.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区、市)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beihua.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邮政编码:132013

联系*:0432-64608596    66468155(传真)

联系部门:北华大学招生就业处

电子邮箱:BHDXZSK@163.com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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